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要求为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员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量化标准、设定分值,对党员履职尽责和日常表现采取积分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积分、量化考核,示范引导、激励奉献,突出业绩、重在平常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结果运用为关键、以发挥作用为目的,按照“每月一积分、每季一研究、每年一考评”的方式,进行动态积分,综合评价考核,一年为周期,次年重新计算。
三、目标内容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重在过程、重在教育、重在激励。要把党内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平台,突出党员工作业绩和示范作用发挥。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涵。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明确考核项目内容,合理确定相应分值。教工党员积分考核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党内活动、工作业绩、负面清单等内容评价。
1.思想政治积分:主要围绕党员的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情况设置,考核党员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项积分总分为30分。
2.党内活动积分:主要围绕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活动等情况设置。党员参加院内“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各类专题活动,每次记2分;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各类文稿、重点发言等,每次记3分;党员在院内外讲党课、做党建有关的讲座报告,每次记5分;参与完成党组织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等,每次记5分。
3.工作业绩积分:主要围绕党员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的荣誉情况设置。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方面,获得学院荣誉(表彰)的加3分,获得学校市厅级荣誉(表彰)的加10分,获得省部级荣誉(表彰)的加20分,获得党中央和国家荣誉(表彰)的加60分。
4.社会服务积分:围绕党员志愿服务、帮扶救助、社会实践、发挥作用等情况设置。党员参加各类公益性志愿服务,每次记5分;参加党组织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每次记5分;参加校内外重大抢险救灾等工作每次记10分。
5.负面清单扣分:围绕党员违法违纪、道德行为不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表现设置。党员出现违法行为的当年积分为零;党员出现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10-60分;党员违反师德师风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除10-60分;党员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扣除10-30分;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10分。
(二)精准量化积分内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由思想政治积分、党内活动积分、工作业绩积分、社会服务积分和负面清单扣分组成。
思想政治积分,原则上思想政治表现无明显问题的党员统一计30分,如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仅该项得分为零,全部积分为零。党内活动、工作业绩、社会服务等三项每月积分不封顶。党内活动积分可根据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活动成效等设定不同的分值;工作业绩积分,根据党员岗位特点、示范作用、主观努力程度等设定不同分值。负面清单扣分,根据党员不良行为表现进行适当扣分。党员出现负面清单扣分的,党支部必须认真调查,经核实无异议后直接扣分,同时做好教育提醒。
积分考核没有明确要求的内容,党员个人也可以根据岗位贡献情况进行书面申报,经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参照相关或相近积分考核内容进行评价,给予适当加分。
(三)动态调控积分管理。党员每次参加党内活动后,要及时进行积分登记,主动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如因个人未主动上报导致积分统计错误,由本人承担责任。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核实党员申报的加分、减分事项,指定专人记录党员积分情况,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个人清单经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党支部负责统一管理存档。
各支部每月应将党员积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关注党员积分动态,每季度要进行专题研究,对于积分明显偏低的党员,跟进谈心谈话,重点帮教;每年七一,对一学年来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进行表彰;年终,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考核。
(四)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评议党员、推优评先、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年终党员民主评议评定党员等次时,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可直接作为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排名后三分之一的,应取消当年党内评推优先资格。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要鼓励其发挥榜样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对排名靠后的党员,要及时跟踪培养教育,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对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给予处置。
四、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进积分管理,实现党员考核工作日常化,促使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各支部要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地做实。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由学院党总支指导党支部组织实施,党总支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积分量化管理加强督导;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3.严格落实,务求实效。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贯彻执行,使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真正成为激励广大党员干事创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党员积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内容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内容
姓名: 年 月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加 分 项 目 |
思想政治 |
是否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遵守政治纪律规矩、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等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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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活动 |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各类专题活动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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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组织生活中撰写心得体会、各类文稿、重点发言等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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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内外讲党课、做党建有关的讲座报告等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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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完成党组织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等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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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获得学院荣誉(表彰)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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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学校和市厅级荣誉(表彰) |
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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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荣誉 (表彰) |
2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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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央和国家荣誉(表彰) |
6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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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
参加各类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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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组织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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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内外重大抢险救灾等工作 |
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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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减 分 项 目 |
负面清单 |
理想信念动摇,违反政治纪律规矩;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活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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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不按标准缴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以及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 |
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损害师生正当利益。 |
失职渎职,贻误工作,出现责任事故,被学校通报或受到处理。 |
不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突出。 |
其他突出问题。 |
个人签名: 支部书记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