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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皖军 发表时间 :2021-08-04 点击数:

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厅要求,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5项。

2.各申报院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有不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不能上报。个人担负意识形态自查责任。

3.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各负责人请2021年8月24日前登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填写申报书,打印自动生成的申报书。

8月25日上午申报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原件(论文需封面、目录、正文首页,著作需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到420审核盖章。

8月25日下午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完成个人申报,等候校内推荐通知即可,校内推荐公示将发布在科研处网站首页。

联系电话:61912516 田老师

逾期上传取消参加校内评审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教育厅通知和学校科研处网站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现启动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增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

二、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选题指南(见附件)。应用研究重大项目要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各课题组既可以按照选题指南原题申报,也可以主动与省直各相关单位和产业部门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建议,以现实问题为切入点,凝练方向,自拟题目。自拟题目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凸显战略性、实证性,并且有学理支撑。

四、申报条件

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组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在研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五、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首批拨付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六、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资政参考》、《成果要报》等内刊发表或主要媒体刊发推介专刊、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等。

结项成果须标注“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研究期满达不到结项要求者,可延期1年并申请二次鉴定。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予以通报,并作撤销处理,项目首席专家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七、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接收纸质材料。

1.申报系统将于2021年8月3日开通,届时申请人可以登陆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的扫描件,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

八、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各单位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线提交到省教育厅。

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校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